峨眉山市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峨眉山市是四川省辖县级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东北与川西平原接壤,西南连接大小凉山,是盆地到高山的过渡地带。全市幅员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12个镇、6个乡,245个行政村、19个社区。2012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3.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71万人,非农业人口18.66万人。峨眉古系蜀国地,蜀汉时期至两晋、南北朝属犍为郡南安县(今乐山市)辖地,北周武帝保定元年正式建平羌县,隋开皇三年改名峨眉县,历史上属眉山郡,民国时期和建国后沿设峨眉县,1988年9月撤县建市。千百年来,儒、释、道三家文化在此碰撞、融合、演变,形成了以佛禅、武术、茶为核心的峨眉山文化。佛禅文化和峨眉武术享誉国内外,截至于2012年,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峨眉山市因山得名,是一座有着1400多年历史,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古城,境内的峨眉山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素有 “仙山佛国”、“地质博物馆”之美誉。 [3] 2012年,峨眉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3.63亿元。因地处峨眉山东麓而得名。峨眉,取大峨山与二峨山两山相对如眉而名。一说峨眉作蛾眉,谓山云鬟凝翠,鬓黛遥妆,如螓首蛾眉,细而长,美而艳也。于是有“峨眉天下秀”之谚。或谓峨以名言,状其巍峨;眉以形言,有如秀眉。